欧盟RoHS 2.0 修订进展
·2008年开始,对全球电子电气产品企业产生深远影响的欧盟RoHS指令正式开始其修订工作,相关讨论不断展开。
·2008年12月3日
欧盟委员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刊载了RoHS修订指令的草案COM(2008)809/4。
·2009年9月3日
欧盟发布了RoHS修订指令草案第二稿COM(2008)809final。
·2009年10月22日
欧盟环境公共健康和食品安全委员会(Committee on the environment, public health and food safely)发布了对COM(2008)809的修订意见。
RoHS修订指令也被称为RoHS 2.0, 其修订涉及诸多内容。但其基本目标和机制却未曾变化,最终目标仍是减少电子电气产品中特定的有害物质。当前,RoHS修订指令草案第二稿涉及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 产品范围
将管控产品范围扩大至除特殊豁免外的所有电子电气设备,即依赖电流或电磁场工作,或产生、传输和测量电流及电磁场,设计使用电压为不超过交流1000V或直流1500V的产品。
2. 禁止的物质
增加4中需“优先评估”使用的物质HBCDD、DEHP、DBP和BBP。
将现行管控的六项物质及限量明确列为Part A 物质,物质种类及限量未变。但管控清单中增加7 类物质作为Part B物质(溴化阻燃剂、氯化阻燃剂、氯化增塑剂、PVC 、DEHP 、DBP 和BBP),计划在新法规生效后42 个月后首先在8 大类产品中进行管控。另外,将7 种物质(砷化物、铍及其化合物、三氧化锑、三氧化二镍、BPA、除溴化阻燃剂外的其它溴化有机物、除氯化阻燃剂和氯化增塑剂外的其它氯化有机物)
列入Annex III,计划在将来重点考虑,纳入管控。
3. CE认证
要求制造商在讲产品投放市场时出了确保产品符合现有年该物质的要求外,还需进行严格的内部过程控制,出具EC符合性声明并引入CE标志的要求等。
4. 豁免机制
采纳了大多数现有豁免条款并针对新增管控产品提出了20项新豁免,同时指出豁免的最长有效期为4年以鼓励工业界开发替代品。
5. 增加了市场监督的条款
引入统一的产品符合性评估要求和市场监督机制。通过严格且统一的市场监管来减少市场上不符合产品的数量,从而有效地大诚指令目标。
虽然RoHS指令的修订工作仍在进行之中,但企业也应加强对其更新进展的跟踪,以便及时展开应对工作!
针对RoHS指令的修订,欧盟RoHS 2.0草案除提出将管控产品范围扩大至所有电子电气设备以外,更提出新增4种需“优先评估”使用的物质:
HBCDD 六溴环十二烷
DEHP 邻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
DBP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BBP 邻苯二甲酸丁苄酯
当前,众多企业为保证产品在市场竞争中占得先机,已开始针对RoHS 2.0 草案提出的4 种新管控物质进行调查。
上一篇: REACH加入6种限值物质,SVHC更新144项 | |
下一篇: REACH加入7种限值物质,第十批SVHC更新151项 |